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》,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,000万元(含)且不超过人民币2,000万元(含)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,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/股,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。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的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10)。根据公司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10),自董事会通过本次